金湖法院宝应湖法庭副庭长李斌担任民事审判工作近十年,他接手案件从不轻易下判,而是像媒婆一样斡旋于双方当事人之间,以他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娴熟的调解技巧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在他地“撮合”下不仅圆满解决了问题,而且还使双方当事人心悦诚服、和好如初,因此被人们亲切称为“媒婆”法官。十年来,他所审理的千余件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一直保持在80%以上,先后荣获全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淮安市优秀法官等称号。

近年来,家庭纠纷案件呈高发态势,特别是离婚案件逐年上升。李斌接手此类案件,从不轻易下判,他认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不和,则社会不稳。为此他在庭审前总是反复审阅案件卷宗,分析案情,从中查找产生矛盾的症结,然后“对症下药”运用诉调对接的方式,倾力为危机家庭修补“裂痕”,使其恢复“原状”。

陈某与黄某结婚十载,儿子也已9岁,小家庭原本和和美美。自从前几年陈某染上赌博的毛病后,再也无心经营家庭,整天忙于修“长城”,妻子黄某好言相劝,陈某非但不听,有时还拳脚相加。去年5月份的一天,熬了一宿、输了个精光的陈某凌晨4点多才回家,黄某埋怨了几句,输了钱本来心里就窝火,回到家又听唠叨,于是一口怨气全发泄在妻子黄某的身上,打得黄某鼻青脸肿,一气之下跑回了娘家。之后陈某多次前去欲将妻子带回家,均被黄某娘家人拒之门外。今年初,黄某一纸诉状,要求与陈某离婚。李斌接手此案后,通过与黄某交谈觉察到其对陈某并非情断义绝,更舍不得抛下年幼的儿子,都是赌博惹得祸。

据此,李斌没有简单地判决不准离婚而结案。为了挽救这个濒临破裂的家庭,他多次驱车10余公里深入到当事人家中不厌其烦地做背对背、面对面的和解工作,从情理法上对陈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众向黄某赔礼道歉,痛下决心改掉赌博的恶习。同时又组织双方当事人的亲友协助做好黄某娘家人的思想工作,希望他们从有利于家庭稳定和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出发,多宽容、多谅解,不能“得理不饶人”。双方当事人都被他的耐心、诚心和爱心所感动,终于冰释前嫌,小两口破镜重圆、重归于好。

基层法庭的大多数案件,虽然争议不大,法律关系也不复杂,但如果简单地一判了之,往往存在案了事不了。而运用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纷争,不仅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有助于把矛盾和问题彻底化解干净,不留任何“后遗症”。

刘某原系农村小学的一名幼儿教师。2004年下岗后,学校从照顾出发,将学校周边的5亩教办用地承包给刘某,承包期限为10年,双方签订了承包合同,刘某依据合同在承包地上种植了庄稼。20068月布局调整后,刘某原所在的学校整体撤并给其他学校,其校园资产划归镇教办室所有,于是刘某又与镇教办室补签了一份变更续包合同。去年10月份,正值秋播小麦的时候,学校所在地村民小组的部分群众,以学校撤并后闲置校园应返还给村民小组为由,阻止刘某种植,并强行在其承包地上开挖了30余米的引水渠。无奈之下,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排除妨碍并判令参与群众赔偿经济损失。

院领导将这一案件调给了李斌,接手该案后,他想如果该案按常规程序排期开庭,势必将耽误刘某适期种植,经济损失会更大,必须急事急办,随即启动庭前调解程序,带领一名书记员直奔案发地。一边实地了解情况,召集教办室领导、村民代表以及刘某进行“三方会谈”;一边向所在镇党委政府求援派员协助工作。在此基础上,他根据了解到情况以及该村民小组存在的农田用水实际问题,对该案提出了“一揽子”解决的方案,交又三方进行磋商。经过一天一夜的努力,终于使三方达成和解协议:由村民小组适当补偿刘某经济损失,并保证今后不再干涉刘某承包种植;教办室在原承包面积上削减因开渠挖压的面积,并免交刘某一年的承包金。一起群体性纠纷案件终于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理。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李斌以“三个至上”的高度责任感,用爱心、耐心和恒心为当事人做和解之“媒”、搭和谐之桥,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的矛盾纠纷,赢得了当地群众的赞誉和辖区党委、政府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