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信访问题作为衡量工作成绩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标尺,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全力压降信访、减少信访、化解信访,实现了信访量少、越级上访少、集体上访少和缠诉缠访少的“四少”工作局面,连续五年实现进京赴省上访“零纪录”。

大力提高审判质效,全力堵住信访源头

案件质效的高低是引发信访案件的最主要成因。我院从抓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质效入手,全力推行办案程序标准化,先后修订完善了《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定》、《执行工作细则》、《刑事案件审理操作规范》、《民商事案件审理操作规范》和《行政案件审理操作规范》,将审判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固定下来,形成一套统一的审判规程,并向社会公开,一者接受群众监督,二者让当事人了解审判流程,避免因不知晓而产生误解。认真落实审执过程公开,做到公开庭审信息,公开庭审过程,公开执行流程期限,公开中止、终结案件的具体标准。抓实质量管理工作,实施了“三查二评一追究”制度。“三查”,即审查已结案件,审查上诉发改案件和本院再审改判案件,审查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二评”,即每半年组织一次裁判文书评比,每季度组织一次法官庭审能力考评。“一追究”,即认真落实审判责任追究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抓实抓细队伍管理,尽力消除信访诱因

队伍的审判作风、工作作风及廉政作风的好坏是诱发信访案件的重要因素。近年来,我院主要做到“三个着力”:

着力打造规范高效的审判作风,推行了庭审“五禁五不为”,对法官的庭审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严格划定各类案件的审理周期,避免当事人因办案用时过长而引发合理怀疑,提高当事人对裁决结果的认同度。  

着力培养文明真诚的工作作风,提出了严谨、热情、慎独的工作要求,规定干警务必做到上下班守时,开庭接访准时,解决问题及时,语言规范,态度和蔼,处置得当。认真落实诉讼指导和风险告知、定期定案巡回审判、对困难群众实施司法救助等八项制度,真正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让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司法温暖”,促进司法公信度上升。

着力夯实清正廉洁的廉政作风,每年均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实行廉政分级管理;定期开展全员述廉活动,在执行队伍中开展“十查十看”活动;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对新任法官和提拔干部一律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签订廉政保证书;给全院干警家属发出一封廉政公开信,聘请25名公正司法监督员,延伸廉政监督范围;实施廉政保证金制度,为每位干警建立了廉政档案。多年来,我院干部队伍中未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避免和减少了由此引发的信访案件。

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切实规范工作机制

抓好制度建设是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有效载体。我院大力推行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长、院长四级负责制,并按照“谁接防,谁负责”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院长首问负责制,实行定人、定案、定时、定责“四结合”,做到全程负责、“一问到底”,特别要求院长、副院长亲自调查、亲自解决、亲自反馈、亲自回访,确保矛盾彻底化解。实行信访分级管理制度,根据信访案件不同,分别指定不同的部门办理。

我院还推行信访限期答复、信访通报考核制度。建立一套完善的信访统计台帐,实行一信一表、一访一表、一电一表,详细记载信访时间、信访人姓名、信访反映的问题、信访涉及的部门和个人、处访的结果等。规定对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不需要调查核实的,必须当场作出明确答复;需要进行一般性调查的,2日内作出答复;需要进行周密调查核实并需研究处理的,7日内作出答复。定期通报全院信访工作情况,分析信访工作动态,公开部门和干警的信访量,公开每件信访案件的处理结果,同时将信访情况记入部门和个人业绩档案,作为年终评比的一个重要依据。

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妥善处理信访纠纷

遇到信访不回避是我院始终坚持的处访原则。近年来,我院在处访中主要做到“四个结合”:

将积极争取市委、市人大工作支持与自觉接受上级法院业务指导结合起来,定期向市委、市人大汇报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充分抓住市委、市人大关心法院工作,重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有利时机,及时稳妥地予以解决。近年来,在市委、市人大的大力支持下,先后有6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在本市范围内予以化解,大大减少了越级上访。我院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处理涉法涉诉工作的规定与要求,切实利用市中院每月召开的信访例会,每季度通报一次涉法涉诉信访情况的机会,自觉接受上级法院业务指导,进一步拓宽解决信访问题的思路,丰富处访的方式方法。

将被动接访与主动下访结合起来,在接访中推行“四心”工作法,即接待热心,答询耐心,解惑细心,处访诚心。发现苗头性案件主动下去走访,与当事人逐一见面、逐家座谈,实实在在地为他们解决问题,促使其服判息访。

将重点时间段稳定工作与建立应急处理机制结合起来,我院在重大节日、“两会”及其他特殊活动期间,提前制定涉法涉诉上访处理预案,采取针对性措施,稳控上访老户,防范和处理新出现的信访案件,尽力将矛盾就地解决。制定应急处访方案,成立处访应急小组,专门负责处理突发信访案件。

将法院处访与其他部门有效配合结合起来,对上访老户,我院在穷尽法律手段无法解决后,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从其他角度做好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