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随着诉讼收费门槛的降低,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越来越多,审理难度也越来越大,如何妥善处理此类案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对于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劳动争议案件呈现的主要特点:即诉讼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由过去主要是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纠纷,扩展为当事人一方不仅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还有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大量的个体经济组织;由过去身份性争议逐渐向经济性争议转变,如经济补偿、赔偿类争议、保险福利类争议、劳动报酬类争议等3类案件;劳动报酬类争议案件中,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反复诉讼的情况也有所增加,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调解在解决劳动争议中的作用,多渠道、多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参与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调解机制;并充分发挥工会维护和代表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职能,邀请工会代表参加案件调解;加强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沟通与协调,把劳动争议调解关口前移,更公正、合理和有效地解决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