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南京召开
作者:翟敏 发布时间:2012-05-08 浏览次数:1024
5月4日,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主办,省高级法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2012年民法理论研讨会在南京开幕。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胡忠,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省人大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省法学会会长林祥国,省高级法院院长公丕祥,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南京师范大学校长宋永忠,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研究室主任姚红等出席开幕式,来自全国各地高校的百余名民法学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李小敏在致辞中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他指出,民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加强民法理论研究,有利于弘扬民法基本精神,完善民事法律制度,提升民事司法能力,提高民事司法质量。近年来,我省广大民法理论工作者和民事司法工作者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金融债权司法保护、房地产开发合同效力认定、保护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课题开展理论研究,通过出版刊物、举办讲座和研讨会等方式为民法理论交流搭建平台,采取合作培养、短期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形式加强民法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形成了一批有影响、有价值的理论研究成果。
李小敏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迫切需要加强包括民法学在内的各种法学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和法学研究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领民法理论研究,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服从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确保民法理论研究的正确方向。要注重在社会管理创新和法治江苏建设实践中深化民法理论研究,围绕社会管理创新重点任务确定民法研究课题,拓展民法理论研究领域,丰富民法理论研究内涵;加强地方立法调研,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民事执法研究,提高执法质量和办案效率。要切实提高民法理论研究指导民事司法实践的水平,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民事司法过程中深入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善于运用民法理论研究成果解决现实问题,提高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的本领;建立健全民法统一适用机制,有效维护法律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民事法律知识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尊法守法的良好风尚。
公丕祥在会上介绍了我省法院开展民法理论研究和民事审判实践的情况。他说,江苏是案件大省,近年来民事案件占全部案件数量的90%以上。做好民事审判工作,是法院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途径。切实加强民法理论研究,准确把握和适用民事法律,提升民事司法能力和水平,进而有效调整社会关系、解决社会纠纷、实施社会管理,已经成为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全省各级法院要更加重视民事审判理论研究,注重从丰富的民事审判实践中发现、提炼和归纳问题,进行科学、系统的研究,从而有效推动民事审判工作的创新发展;要更加重视加强民事审判理论队伍建设,大力支持广大法官开展民事审判理论研究活动,建立健全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和发挥人才作用的制度机制,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民事法官队伍,实现民事审判实践与民事审判理论研究的良性互动,使法院成为民法理论发展创新的有力参与者和推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