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之便提供“杜冷丁” 安徽一医院院长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4-12-10 浏览次数:1625
本网徐州讯 为了谋取私利,身为医院院长的李某竟然利用职务之便,向吸毒人员非法提供“杜冷丁”。近日,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一审认定李某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六千元。
李某自2002年夏至2002年底,利用担任安徽省灵壁县高楼镇卫生院院长的职务便利,明知睢宁县的韩某为吸毒人员。为了谋取私利,违反国家规定,在该院卫生院,先后四次非法向其提供“杜冷丁”15支(50毫克/支)。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身为医院院长,明知他人系吸毒人员,违反国家对麻醉药品管理的规定,向他人提供麻醉药品,其行为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考虑到被告人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并能积极预交罚金,故酌情从轻作出了以上判决。
李某自2002年夏至2002年底,利用担任安徽省灵壁县高楼镇卫生院院长的职务便利,明知睢宁县的韩某为吸毒人员。为了谋取私利,违反国家规定,在该院卫生院,先后四次非法向其提供“杜冷丁”15支(50毫克/支)。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身为医院院长,明知他人系吸毒人员,违反国家对麻醉药品管理的规定,向他人提供麻醉药品,其行为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考虑到被告人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并能积极预交罚金,故酌情从轻作出了以上判决。
文章出处:睢宁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尊 敬、桂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