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924,经过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调解教育后,被执行人张某主动将在被其赶出家门两个多月的公公接回家,而法官的人性化执行措施也获得了周围群众的一致好评。

20068月,张某丈夫王某因车祸死亡,法院判决肇事者赔偿25万余元,张某在领取赔偿款后以该款系其丈夫赔偿款,应由自己和儿子来全部继承为由,拒不支付其公公应得部分,并将82岁高龄的公公从家里赶出,老人无家可归,只能在地头件一间窝棚居住,吃饭更是在周围村民的接济下勉强度日。周围群众反映极其强烈。开庭时村支书带领百余名村民旁听,要求法院严惩张某的行为。法院判决后,张某拒不执行,村民代老人缴纳执行费,安检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眼看天气渐冷,为迅速结案,有人建议对张某采取强制措施,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执行法官多次找到张某,告知张某赔款中明确有作为公公的王某一份,并指出孝敬父母,尊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并邀请张某娘家的亲属一同做张某的工作,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被告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将公公接回家中赡养,一场公媳之间的恩怨就此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