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妻有外遇 丈夫将妻打死
作者:郑菊 吕家峰 发布时间:2008-02-01 浏览次数:1167
赵某系徐州市贾汪区汴塘镇农民,1972年生。与妻子李某育有一儿,十几岁,在初中住校。2007年为了贴补家用,其妻李某到徐州市区某羊肉馆打工,
几分钟后,李某说:“难受,想喝水,快带我去治(病)。”赵某骑上摩托车,将李某搀上后座,但是赵某一发动车,重伤的李某精神恍惚,仰面从摩托车上摔落。
据接诊医生作证,患者李某刚入院时呈濒死状态,双侧瞳孔散大,叹气样呼吸,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广泛性皮下淤血.。
赵某对妻子施行了严重的家庭暴力,但在法庭上,没有明显的悔罪和后悔表现。李某的父母痛哭流涕,但赵某从始至终不吱声,即当法官询问是否服判认罪,也不吱声。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公诉机关指控赵某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正确,提请赵某系自首的理由成立,予以采纳,判决赵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