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125,徐州市贾汪区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赵某因怀疑妻有外遇,用皮带将妻子整整打了二十分钟,将妻子活活打死,法院判处其十四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赵某系徐州市贾汪区汴塘镇农民,1972年生。与妻子李某育有一儿,十几岁,在初中住校。2007年为了贴补家用,其妻李某到徐州市区某羊肉馆打工,200795,李某回到家中,接到两个电话,一接就挂掉,神态很紧张,赵某即怀疑妻子与打电话的人有不正当关系。96,赵某到朋友家中查到通话记录打回去,得知对方姓高。赵某回到家越想越气,就拿起家中农用三轮车断下的一米长、手指宽的皮带,抽打妻子的背部,,那个人是不是姓高?李某可能心中有愧,一听就不吱声。他又继续追打妻子,殴打中,李某承认在打工期间,曾与高某发生过一次性关系,但是非常愧疚,不想再与高某继续来往,经过持续二十分钟的殴打,李某实在受不了了,因门被赵某守住,李某翻上家中的墙想跑,但是因受伤过重,从墙外掉落下来。

几分钟后,李某说:“难受,想喝水,快带我去治(病)。”赵某骑上摩托车,将李某搀上后座,但是赵某一发动车,重伤的李某精神恍惚,仰面从摩托车上摔落。

据接诊医生作证,患者李某刚入院时呈濒死状态,双侧瞳孔散大,叹气样呼吸,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广泛性皮下淤血.

赵某对妻子施行了严重的家庭暴力,但在法庭上,没有明显的悔罪和后悔表现。李某的父母痛哭流涕,但赵某从始至终不吱声,即当法官询问是否服判认罪,也不吱声。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公诉机关指控赵某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正确,提请赵某系自首的理由成立,予以采纳,判决赵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