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生效文书的法律效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建设“平安常州”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1月20日至12月10日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布置开展了“执行突击月”行动。对于那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21位被执行人采取了“公告执行”的方式,统一在新闻媒体中进行“大曝光”。
  为配合本次“执行突击月”行动,常州中院还将采取驻乡执行、驻庭执行以及交叉执行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提高司法威信与司法效益,同时,常州中院还将通过此次行动,全面清理执行积案和超审限案件,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完善流程管理模式,找准当前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贯彻最高院的司法要求,大力推行执行立案登记备案制、执行协助调查令制、执行听证制、强制审计执行制、当事人风险制等,建立涉金融执行案件协调机制,找准契机,促进依法执行、文明执行、高效执行,以达到服务“两个率先”、争创“两个效果”的完全统一和最佳结合。
 
文章出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