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17家包括高院、中院、直辖市法院和4家基层法院在内的试点单位之一。
  自2002年11月该院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法院法官职业化试点单位以来,始终坚持“大胆创新,稳步推进”的原则,成功开展了选任法官、确任法官助理的职业化试点工作。作为全省唯一一家基层试点单位,该院经过精心的准备,通过竞争上岗,采取考试、答辩、民主测评等程序,选任出了21位业务精湛、品德优良的法官,同时确任了15名法官助理,承担全年3800余件案件的审理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一年多以来,该院的各项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其经验和做法受到了各级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文章出处: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张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