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云龙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部分地方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试点单位
发布时间:2004-10-29 浏览次数:1538
自2002年11月该院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法院法官职业化试点单位以来,始终坚持“大胆创新,稳步推进”的原则,成功开展了选任法官、确任法官助理的职业化试点工作。作为全省唯一一家基层试点单位,该院经过精心的准备,通过竞争上岗,采取考试、答辩、民主测评等程序,选任出了21位业务精湛、品德优良的法官,同时确任了15名法官助理,承担全年3800余件案件的审理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一年多以来,该院的各项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其经验和做法受到了各级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文章出处: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张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