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05年4月6日下午,江苏高院 党组书记、公丕祥院长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研究室党支部所在党小组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进行党性分析评议。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摄影:研究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