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5月11日,徐州鼓楼法院一审审结一起艾滋病被告人盗窃案,被人勒格拉里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被告人勒格拉里,男,彝族,1981年7月生,四川省美姑县柳洪乡柳洪村人,。2003年10月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0 个月。
  4月28日,鼓楼区检察院就被告人勒格拉里盗窃案向鼓楼法院提起公诉,由于该被告人是艾滋病患者,又处于发病期,属高危人群,具有传染危险,对此类案件的审理前所未有,在全市也是首例。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就此案的诉讼参与人、审理细节、开庭地址、接触预防等相关事宜进行了研究,刑庭各位法官、共产党员主动请缨,纷纷要求参加开庭,表现出了很高的思想境界。该院决定分管刑事审判工作副院长潘荣凯、刑庭庭长、支部书记郭强、共产党员唐哓红依法组成合议庭,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决定在市看守所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勒格拉里于2004年8月至12月间,先后在徐州市多个居民小区攀爬阳台入室盗窃19起,盗得现金及物品总计价值34817元。被告人具有犯罪前科系累犯,作案次数多,其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大。逐作出以上判决。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


        

文章出处: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张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