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务实高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时间:2005-06-01 浏览次数:1348
本网南通讯:日前,通州法院院长吴存银、副院长潘建、陈炎等一行三人赶赴通州市石港镇,就该镇12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要求恢复石港法庭”的建议,主动上门征求和听取了人大代表们的意见,并现场给予了初步答复意见,此举深受人大代表的好评。
近年来,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民主法制进程的不断推进,人大代表建议作为人大依法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深化司法改革,强化审判职能,抓好队伍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和明显。因而,通州法院一贯把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作为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改进审判工作作风、提高审判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内容摆上了极其突出的位置,不仅加强了组织领导,而且不断创新办理方式,拓展办理途径,加大办理力度,增强办理实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切实提高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度。今年,该院在收到市人大转来的2件代表建议后,随即便在全院召开了交办会,就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该院明确建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院领导具体抓,承办部门领导认真办的工作责任制,并依照交办、承办、催办、审核、答复、总结等工作程序严格加以落实。
为能更加高效务实地做好办理工作,尽量争取人大代表的理解和支持,日前,该院院领导又主动上门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当面进行交流和沟通。当邵海荣等人大代表讲到,提出“要求恢复石港法庭”这个建议的初衷是,由于石港镇区域位置特殊,法庭撤并后,带来的最大影响是给老百姓打官司造成极大不便,增加了老百姓的诉讼成本。同时,他们也认为当地法庭若能设立,是进行法制教育的一个绝好场所,也为招商引资工作构建了一个绝佳软环境,能更好地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通州法院的院领导便向代表们通报了这项建议的办理经过情况,并耐心细致地向代表们解释法庭撤并的原因以及目前的现状。在充分听取代表意见的基础上,该院院领导经过现场商议研究后,就如何解决老百姓诉讼难等问题,向代表们初步作出了答复。该院表示,今后工作中将以执政为民为出发点,寻找法院工作与人大代表希望的结合点,并以充分吸收广大人民群众意愿、构建和谐社会为着力点,扎实做好四项便民举措:一是“选择办”。当事人在立案时,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选择要求案件放在就近法庭办理;二是“定点办”。对一些在当地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法院将采用“巡回法庭”的方式在当地驻点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三是“上门办”。对一些老弱病残的弱势群体涉诉的,法院在获悉情况后,将会优先上门立案、优先上门审理;四是“定时办”。根据当地发案规律,法院将在事先选定的一些固定时间内,至当地解决老百姓的诉讼纷争。
在认真听取法院的答复意见后,12位市人大代表对法院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的态度和“走出来”听取意见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法院的初步答复意见表示十分地满意。
近年来,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民主法制进程的不断推进,人大代表建议作为人大依法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深化司法改革,强化审判职能,抓好队伍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和明显。因而,通州法院一贯把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作为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改进审判工作作风、提高审判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内容摆上了极其突出的位置,不仅加强了组织领导,而且不断创新办理方式,拓展办理途径,加大办理力度,增强办理实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切实提高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度。今年,该院在收到市人大转来的2件代表建议后,随即便在全院召开了交办会,就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该院明确建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院领导具体抓,承办部门领导认真办的工作责任制,并依照交办、承办、催办、审核、答复、总结等工作程序严格加以落实。
为能更加高效务实地做好办理工作,尽量争取人大代表的理解和支持,日前,该院院领导又主动上门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当面进行交流和沟通。当邵海荣等人大代表讲到,提出“要求恢复石港法庭”这个建议的初衷是,由于石港镇区域位置特殊,法庭撤并后,带来的最大影响是给老百姓打官司造成极大不便,增加了老百姓的诉讼成本。同时,他们也认为当地法庭若能设立,是进行法制教育的一个绝好场所,也为招商引资工作构建了一个绝佳软环境,能更好地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通州法院的院领导便向代表们通报了这项建议的办理经过情况,并耐心细致地向代表们解释法庭撤并的原因以及目前的现状。在充分听取代表意见的基础上,该院院领导经过现场商议研究后,就如何解决老百姓诉讼难等问题,向代表们初步作出了答复。该院表示,今后工作中将以执政为民为出发点,寻找法院工作与人大代表希望的结合点,并以充分吸收广大人民群众意愿、构建和谐社会为着力点,扎实做好四项便民举措:一是“选择办”。当事人在立案时,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选择要求案件放在就近法庭办理;二是“定点办”。对一些在当地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法院将采用“巡回法庭”的方式在当地驻点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三是“上门办”。对一些老弱病残的弱势群体涉诉的,法院在获悉情况后,将会优先上门立案、优先上门审理;四是“定时办”。根据当地发案规律,法院将在事先选定的一些固定时间内,至当地解决老百姓的诉讼纷争。
在认真听取法院的答复意见后,12位市人大代表对法院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的态度和“走出来”听取意见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法院的初步答复意见表示十分地满意。
文章出处:通州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顾慧华、李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