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父亲因罪被处极刑,母亲尚在狱中,在外流浪的15岁少年徐某希望到监狱解决自己的衣食之忧,遂以身试法实施抢劫。徐州鼓楼法院少年庭法官在对其判处缓刑的基础上,积极联系司法所、村委会落实了监管人,又协调村委会为其办了低保,使其重新感受到家庭的真正温暖。

被告人徐某年仅15岁,其父亲于2000年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母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现仍在服刑期间,而其祖父母又离异,不愿对其进行照顾。徐某到河南乡下的外祖父母家生活一段时间后,生活的贫困使其无法忍受,于是离家出走。几年来,徐某一直在社会上流浪,有时在网吧打工挣饭吃。在生存的压力下,徐某竟然希望能够到监狱里生活,至少可以不愁吃不愁穿。2006年6月14日8时许,被告人徐某伙同他人经事先预谋后,至徐州市某菜市场附近拦截李某,将其强拉至菜市场西的小花园内,采用恐吓、殴打手段,抢走李某的手机、MP3各一部,总计价值人民币430元。

鉴于被告人徐某家庭环境的特殊性,徐州鼓楼法院少年庭的法官们驱车赶往徐某的家乡徐州潘塘乡奚庄村,并联系到当地司法所、村治保委,与村委会书记进行了沟通。村里表示徐某在村里仍然有房有地,对于徐某这种缺失监管条件的特殊情况,如果能够使其重新回归社会,村里将给其办理低保手续,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

经过多方联系、做工作,徐某的堂叔也来参加了开庭,并表示愿意对徐某进行监管,帮助其好好改造,使其重新感受到家庭的温暖。面对法官所做的一切,徐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表示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改正错误,踏踏实实地生活。

该院充分考虑被告人徐某系未成年人犯罪、有悔罪表现、认罪态度较好、又系初犯,依法对其适用缓刑,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图为法官和该村书记、村长和司法所所长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