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闸法院被省高院评为“司法警察工作示范等级单位”
作者:管丽琴 发布时间:2006-12-15 浏览次数:4005
今年以来,我院法警大队以创建司法警察工作示范等级单位为契机,立足日常警务工作,狠抓队伍管理和教育训练,分别在硬件和软件上下功夫。一年来,警队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安检、押解、值庭、看管的规定(即“四项规则”)执行,认真履行每一次警务保障任务。在今年中院支队组织对全市各家基层法院法警大队参加刑事案件开庭审理执行“四项规则”的情况进行考评活动中,我院法警大队经过精心的准备,在考核中表现出过硬的政治、业务素质,最终在评比中获得第一名。警队还大胆改革队伍管理模式,实行统一管理,分开使用,由警务中队负责刑事案件开庭押解、看管等警务工作,将执行中队派驻到执行局协助执行,分别由大队长、政委带队负责,两名中队长协助工作,每半年轮换一次。这种模式运行近半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为了提高警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以适应日趋繁重的法警工作,今年警队狠抓法警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训练。按照年初制订的政治业务学习计划,每周六组织政治业务学习。业务技能训练采用半年一次至少为期一周的集中训、每月至少半天的集体训和平时有针对性的个别训等多种灵活多样的方式,对警员进行队列、擒敌拳和警棍盾牌操,以及实弹射击等内容的技能训练,并作为每年应当遵守执行的制度予以固定下来。今年7月,我院警队根据省高院出台的处置突发事件实施预案,结合实际制定了《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处置突发事件实施细则》,为实践中如何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了具体的操作规程。该细则实施以来,警队共及时、迅速地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十余起,为法院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充分的警务保障。此外,我院党组十分重视法警工作,专门拨出4万多元资金,用于购置警务装备、装修羁押室,为提高法警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提供了充分的物质保障。
成绩只能代表过去,今后警队将继续树立“服务大局、服务审判”的工作理念,规范执行各项规定,以争创省级优秀法院为目标,始终做到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完成法律赋予司法警察的各项保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