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滨海法官充满智慧的调解
作者:张明广 杨黎 发布时间:2007-01-09 浏览次数:1803
案情本身看似十分简单,是一件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陈大伯(姓名为化名),射阳县人,经营建材批发生意。被告小张(姓名为化名),滨海县人,经营货物运输生意。
案件起诉到滨海法院,该院女法官姚广建意识到,这个案件公正判决很容易,但简单地当庭宣判支持陈大伯的诉讼请求,后果是小张仍然不敢将货送到目的地,双方损失一定会继续扩大,矛盾也必然进一步激化。
通过对案情的详细了解,姚法官对小张说:“你打陈大伯,虽然他身体没有多少损伤,但他的身心被你伤害了,你的被动是你自己造成的,你要付出冲动的代价、改错的代价、求得陈大伯谅解的代价,也是你减少自己损失的代价、成长的代价”。小张一脸懊悔,央求地望着陈大伯。
姚法官又对陈大伯说:“这个案件事实清楚,可以当庭宣判,但效果不好,可能你们双方损失都要扩大。小张打你是欺老,应该惩罚他,他现在认识到了,我们不能把损失扩大,。”
陈大伯不依不挠地说:“把货送到家,违约金5千元。”
姚法官看着不依不饶的双方当事人,沉思片刻,提出了一个谁也没有想到的方案:“陈大伯,让小张直接将货送给你的客户吧,你省下运转费,小张也省下违约金,是否可行?”
小张连忙站起来,抓住陈大伯的手说:“对不起陈大伯,对不起陈大伯,我赔礼道歉,我赔礼道歉,我直接送货到你的客户,就是你打我我也认了,这是你帮我了。”
陈大伯终于松下脸说:“我撤诉。违约金不谈了。”
十多年的审判工作,令姚法官深有感触的是法不容情。几千年的“人治”历史,怎能不碰撞现代的“法治”现实?“构建和谐”的理念,如何渗透现代的法制?这是姚法官一直思考的课题,也是她的岗位所无法不接触到的课题。自然,也是她一直以来运用自己的智慧执着追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