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18,一封感谢信寄到了滨海法院,一位外地的当事人对该院女法官姚广建充满智慧的调解表达了感激之情。法官在调解方案中,富有智慧地建议被告直接代替原告向第三方履行义务,这出乎双方当事人的意料,但又一致表示愉快地接受。

案情本身看似十分简单,是一件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陈大伯(姓名为化名),射阳县人,经营建材批发生意。被告小张(姓名为化名),滨海县人,经营货物运输生意。20061228日上午,在广东佛山市,陈大伯与小张签订一份货物运输合同,陈大伯出2万元,小张将陈大伯的一批建材运到射阳县陈大伯的仓库。违约金5千元。运费先付一半,货到地头付清。下午上货时,陈大伯和小张发生口角,小张打了陈大伯两拳,被人拉开,精于算计的陈大伯,原以为遇到一个顺路的货车,省了运费,没想到撞了一个毛小伙子,受他这等气。陈大伯逼着一肚子气,继续履行合同。30日下午,车快到滨海境内,陈大伯打电话给家人,说自己被运货的人打了。小张得知,害怕了,心想陈大伯是联系人对自己报复了,将货车开到滨海停下,对陈大伯说:“你再找车将货转运到射阳,转运费由我承担,在运费中扣除”。陈大伯不同意。僵持1天,小张打110报警,警方认为,陈大伯告诉家人自己被打,并未说要报复小张,不好干预。小张的3辆货车,停运1天,损失近千元,小张停不起,干脆下货,另去营运。陈大伯原以为货迟几天不误自己与射阳客户的交货时间,让小张损失损失解解气,没想到小张货一下,走人,几时运货就没底了,很可能自己又要与几家客户违约。于是,陈大伯起诉要求小张立即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金5千元。

案件起诉到滨海法院,该院女法官姚广建意识到,这个案件公正判决很容易,但简单地当庭宣判支持陈大伯的诉讼请求,后果是小张仍然不敢将货送到目的地,双方损失一定会继续扩大,矛盾也必然进一步激化。

通过对案情的详细了解,姚法官对小张说:“你打陈大伯,虽然他身体没有多少损伤,但他的身心被你伤害了,你的被动是你自己造成的,你要付出冲动的代价、改错的代价、求得陈大伯谅解的代价,也是你减少自己损失的代价、成长的代价”。小张一脸懊悔,央求地望着陈大伯。

姚法官又对陈大伯说:“这个案件事实清楚,可以当庭宣判,但效果不好,可能你们双方损失都要扩大。小张打你是欺老,应该惩罚他,他现在认识到了,我们不能把损失扩大,。”

陈大伯不依不挠地说:“把货送到家,违约金5千元。”

姚法官看着不依不饶的双方当事人,沉思片刻,提出了一个谁也没有想到的方案:“陈大伯,让小张直接将货送给你的客户吧,你省下运转费,小张也省下违约金,是否可行?”

小张连忙站起来,抓住陈大伯的手说:“对不起陈大伯,对不起陈大伯,我赔礼道歉,我赔礼道歉,我直接送货到你的客户,就是你打我我也认了,这是你帮我了。”

陈大伯终于松下脸说:“我撤诉。违约金不谈了。”

十多年的审判工作,令姚法官深有感触的是法不容情。几千年的“人治”历史,怎能不碰撞现代的“法治”现实?“构建和谐”的理念,如何渗透现代的法制?这是姚法官一直思考的课题,也是她的岗位所无法不接触到的课题。自然,也是她一直以来运用自己的智慧执着追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