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三名江西人在江苏设迷局,假借秘鲁币骗倒行路人。18,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审结赖某诈骗一案,一审判处赖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0266,江西人赖某伙同王某、邓某窜至江苏省海安县。三人合谋用秘鲁币演双簧,并对角色进行了分工:赖某冒充出车祸的外地人,王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邓某扮演收购外币的张老板。8日上午,三人来到海安镇宁海南路。瞅准时机,赖某手持秘鲁币向一行路男子搭讪,打听外币兑换地点,并谎称因车祸急需用钱赔偿他人,想把手中的加拿大元兑换成人民币。不远处的王某立即上前辨识外币,并称自己是某地工商银行主任,当前人民币与加拿大元的汇率为17,他愿以稍低价兑换赖某手中的外币。一番讨价还价后,王某当场用10000元人民币换得赖某面值为2500元的“加拿大元”。随后,邓某也加入煽动行列。三人共骗得被害人王某人民币5000元。王某到银行兑换时,方得知受骗,后悔莫及。

案发后,赖某、王某、邓某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王某亲属代退还人民币5000元,已发还给被害人。王某、邓某先后于2002年、2003年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相继被判刑。2006814,赖某在湖南省被长沙市铁路公安处抓获。至此,这一利用秘鲁币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三人全部落网。

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为共同犯罪。赖某在共同犯罪中,积极实施犯罪,系共同主犯。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赖某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做出了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百姓,秘鲁币在我国不能兑换,一旦遇有陌生人主动搭讪涉及外币的,须提高警惕,切不可一时贪图便宜,以免受骗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