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内强素质外树品牌 创出“法治江苏”活动新特色
作者:王爱春 发布时间:2007-01-10 浏览次数:1783
本网徐州讯:2006年,新沂法院紧紧围绕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突出“司法公正”为重点,多措并举,稳步开展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市”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该院成立了院长为组长、各分管院长和各业务庭一把手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事务。明确责任分工,层层落实到人: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相关责任。制定院党组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新沂”创建的工作制度,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法治新沂”深入开展。
二是制定创建工作计划,指导全年“法治新沂”创建工作。根据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江苏、促进公正司法工作的意见》和市委的工作要求,该院制定并下发了“法治新沂”建设实施意见和工作计划,具体指导该院全年的“法治新沂”创建工作。
三是突出司法公正的重点,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针对司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该院大力加强司法岗位各个层次和各个环节的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立案、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信访等体系,先后制定下发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实施办法》、《公开审判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公开执行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党组会议事规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廉政谈话制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和《党组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制度》等,进一步用制度来规范管理,用制度来提升工作质量、增强自身素质。
四是完善“法治新沂”台账。在整个活动过程中,该院始终坚持有会必记、有文必存的制度,力求通过文字图片等记载真实地反映出每位干警、每个部门和全院创建“法治新沂”活动的全面情况。该院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资料,按照“法治新沂”考核细则要求,以突出我院“司法公正”的主题和重点,逐步建立并完善了一套完整的台帐。一是建立了常规台账,具体包括上级文件、本院文件、制度汇编、影像资料、学习材料、考核记录、计划安排、实施措施、组织机构、会议记录和宣传调研。二是建立以“司法公正”为主题的特色台账,具体包括司法公正、司法公开、执行公正、人民监督与信访、司法救助与便民措施五大块,充分体现出该院创建活动的特色。
2006年,仅就“法治新沂”创建这一项活动,新沂市委、人大和政协领导三次到该院调研,三次都通报表扬该院的“法治新沂”建设工作,表扬其资料齐全、台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