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与人有染情 敲诈“情夫”夫获刑
作者:刘秋苏 韩艳 发布时间:2007-01-12 浏览次数:2311
本网徐州讯:妻子红杏出墙与人“有染”,丈夫得知后痛打妻子,并以报警相威胁向“情夫”敲诈勒索7000元。日前,徐州市丰县人民法院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风海拘役四个月。
现年34岁的被告人王风海,初中文化。2006年5月间,王风海听人说其妻周晓敏同本镇男青年于长柱有暧昧关系,便心怀怨气,对其妻大打出手逼问实情。周晓敏遭到毒打后,只得承认了其与于长柱之间的不正当男女关系。昏了头的王风海却顿生邪念,认为这是敲诈“情夫”的大好良机,便想趁机捞他一把以解心中的恨意。于是,王风海找来了于长柱,以自己在公安机关有关系、要向公安机关报警告发将于长柱抓起来等为借口,向被害人于长柱勒索现金。于长柱害怕之下,将7000元现金乖乖交出。案发后,王风海退回赃款5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风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王风海系初犯、偶犯,且归案后认罪悔罪表现较好,法院遂酌情作出予以从轻处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