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法院通过“三项宣传”弘扬司法为民精神
作者:韩立勇 发布时间:2007-01-12 浏览次数:1623
本网盐城讯:2006年,建湖法院加大对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先进经验三方面的宣传报道,全年发表278篇宣传文章,有力地提升了该院和广大干警廉洁办案、司法为民的对外形象。
一是加大对先进个人的宣传。法院干警是做好法院各项工作的主体,该院长期注重将宣传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优秀干警的宣传上。去年,重点对审理和执行质效考评名列前茅的同志进行宣传。先后撰写《扎根基层永无悔》、《人民满意是根本》等文章,对他们先进事迹进行详细报道。通过宣传,不仅将两名干警推向全省人民满意法官和全省执行工作先进个人行列,而且在系统内部也引起了强烈反响,激励了广大干警确立司法为民、文明司法的理念。
二是加大对先进集体的宣传。去年,该院除继续重视对荣立集体二等功的民二庭等一批老典型的宣传,还加大了对破解执行难题取得突破的执行局的报道。组织力量连续撰写了10多篇文章,系统报道了执行局这个先进集体是如何采取“执行‘110’”、“执行联系员”、“执行公告栏”等一系列文明执法的举措,集中攻克了100多件老大难的执行案件,有力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的先进事迹。其中关于去年9月份邀请省、市部分人大代表近四十余人在上冈观摩执行现场的报道,被省、市、县多家媒体予以登载,相关图片在市中级法院宣传栏展示,对全社会起了很好的宣传、引导、示范、教育作用。
三是加大对先进经验的宣传。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不仅需要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影响和带动,更需要在全社会形成先进的理念和制度。因此,建湖法院十分注重对经验的总结和宣传。去年,建湖法院总结的《五项制度推行对困难当事人实行“跟踪服务”》的系列报道,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法院弘扬司法为民精神的深层次了解,争取了各个方面对法院工作的支持。省人大机关刊物《人民与权力》、江苏法制报、省高院网等刊物传媒对建湖法院全程“跟踪服务”的做法报道后,引起了省人大副主任李佩佑的重视,给予高度评价,专门批示要求全省法院系统推行这种服务于民的司法举措,力克“衙门”、“官僚”作风。
“三项宣传”不仅宣传了建湖法院和法官坚持司法为民的整体形象,而且也提高了整个社会对司法文明的认知度,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