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年来,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出台以及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新沂市农村因为土地侵权、土地征用而产生的纠纷日益增多,新沂法院在处理涉农土地纠纷案件时始终坚持“三重视”的原则,成功的避免了农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有效维护了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切实为新沂市的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及时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是实事求是,重视农情民意。该院重视结合农村实际情况,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和涉农政策,因地制宜地化解各类土地纠纷,确保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二是寻求外力,重视与当地相关部门配合。该院主动同新沂市政府、乡镇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加强联系,了解案件背景,争取地方党政领导支持,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是息诉息访,重视案结事了。该院重视加大劝说和法律释明工作,在依法处理的基础上,加强当事人的思想和法制教育,充分运用调解与和解方式处理案件,化解当事人的不满或对抗情绪,同时注重化解群体性涉农案件,坚持耐心细致,妥善处理,切实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