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法院五项举措落抓好涉农案件
作者:高淳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2-02 浏览次数:1569
本网南京讯:为进一步发挥基层法院在涉农案件第一线审判窗口作用,落实该院制订的《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切实为高淳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该院在涉农案件中推出五项新举措,抓好涉农案件的法律服务和指导工作。
一是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调处。对涉及农民利益案件要优先立案,保证农民群众不因诉讼而耽误农时。实行一简一调,即简化审理程序,加大调解力度,快速调处农民维权案件,确保农民夏秋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是适时选择典型,就地开庭审理。农村一些纠纷常常具有代表性,采取以案说法宣传法制,对维护农村安定、构建和谐农村有促进作用。针对小额债务、家庭纠纷、子女赡养案的增多,深入农村田间地头、农户院落就地开庭等活动,巡回法庭组织公开开庭审理宣判,积极为农民排忧解难。
三是注重法官释明,加强诉讼指导。该院要求巡回审判人员应用通俗的语言对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指明诉讼风险,告之权利义务,以亲民、近民的态度及时审理涉农民事纠纷,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暖。
四是扩大救助范围,减轻农民负担。降低诉讼费用,对符合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的条件,并提出相应申请的农民当事人,准许其缓、减、免交诉讼费用,并对不属缓、减、免的对象但确属特殊情况的,又提出相应申请的农民当事人,可以允许缓交到执行阶段。
五是注意苗头防患,预防矛盾激化。超前,靠前,提前进行预防,及时将矛盾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注重排查调处,善解民忧,发挥调解的减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