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常州讯:金坛两农民为骗取钱财假冒养鱼专业户同他人签订合同,非法获利8000元。近日,此二人被金坛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石军系金坛城南某村村民,90年代曾因抢劫罪被判处过刑罚。2006年10月6日,温石军找到同村村民秦春方,提议冒充养鱼户骗钱,秦春方表示赞同。10月11日,温石军和秦春方找到在金坛城里开酒店的蔡某,自称是养鱼专业户,并以能向后者提供低价灰鲢鱼为由,骗取后者签订灰鲢鱼供应合同,并当场收取后者定金8000元。得款后两人分赃,秦春方分得赃款2000元。蔡某多次向二人要求供货和索要定金无果后向警方报案。金坛法院经审理认为,温石军和秦春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遂判处温石军有期徒刑2年,判处秦春方有期徒刑1年。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75号 邮编:210024 信访/查询电话:12368 投稿信箱:jsfyxwb@163.com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苏ICP备05011424号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