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精神,近年来,丰县法院采取多项措扎实推进平安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效果。

一是:加强对平安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将平安创建活动摆上党组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和专门人员,,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全院干警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杀人、抢劫、抢夺、盗窃、拐卖妇女儿童、黑社会等严重犯罪;坚持公开审判,选择典型案例,召开宣判大会,扩大办案社会效果;加强民商事、行政审判案件调解和协调工作,创新调解方法,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完善社会调解的联动机制。通过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社会纠纷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调处纠纷。妥善解决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调节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更有效、有针对性地做好平安创建工作。

四是:建立涉讼信访预警机制。实行对涉讼信访分析制度、信访申诉听证制度和重大涉诉信访案件协调。院各部门每季度对办理的案件全面分析情况,进行排查,对影响较大、涉及面广、当事人反映较多、可能信访的案件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提前预警,防范未然”。

五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以公开审判为重心,以案讲法,宣传普及法律知识;采取巡回办案、集中宣判等方式,搞好综治宣传活动;开展送法到学校、企业、乡村、社区、活动;积极开展司法建议活动,通过案件审理,对部门或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提出司法建议;围绕“法与和谐社会“这一主题开展送法到社区、企业、学校、乡村活动,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