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严格规范裁判文书制作
作者:徐洁 发布时间:2007-02-28 浏览次数:1896
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为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增强裁判的公信力和法律的权威,把实现裁判文书零差错作为提高审判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该院要求审判人员在撰写诉讼文书时,务必做到“三严”即严格执照法定的语言写作,要求语言精炼,结构严密,不出现俗语、俚语。严格按照各自案情写作。根据各自的案情认真撰写,充分运用证据规则,对各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详尽的分析,综合说明认定事实的结论与理由,同时,根据案件需要,运用基本法学理论进行必要的论述,增强裁判文书的说服力。“三查”即个人对照标准自查,庭长按照要求抽查,质评组结合规范评查。对于检查情况给予定期通报,既分析原因,又总结经验,既全面论述,又突出重点。该院对裁判文书的质量每半年举行一次裁判文书评比、公开展评、量化打分、奖优罚劣。在年度考核中,将裁判文书质量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时刻将裁判文书抓在手上,落实在工作中,切实把裁判文书零差错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