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四项举措强化民事审判工作
作者:新沂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3-02 浏览次数:1899
本网徐州讯:新年伊始,新沂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以贯彻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全面加强和改进民事审判工作,自觉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
一是强化诉讼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加强和改进诉讼调解工作,继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把“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胜败皆明”作为调解工作的总目标。着重做好涉及群体利益案件,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敏感性强、社会关注程度大案件和申诉复查案件及再审案件的调解工作。积极探索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全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是加大便民诉讼服务力度,全力化解群众诉讼难。进一步强化诉讼指导工作,积极为当事人免费提供诉讼指南,全面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探索完善多元化立案工作机制,为方便外出人员诉讼,继续推行预约立案。充分关注困难群体的司法需求,对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诉讼群体,积极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司法救助措施,确保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继续扩大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范围,努力缩短办案周期。积极推行以案释法、判后答疑制度,让胜诉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败诉当事人输得明明白白,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
三是坚持审判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推行审判流程管理制度,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举证权、质证权、辩论权,切实增强庭审的透明度。进一步改进裁判文书制作,强化裁判理由的公开,真正保障当事人对裁判理由的完整知情权。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完善机制、丰富举措,通过邀请旁听庭审、听取意见建议、定期通报工作等多种途径,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更加了解和理解民事审判工作,争取他们对民事审判工作的大力支持。
四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升法官司法能力和水平。继续加大法官教育培训力度,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时间,适当增加培训费用,不断完善培训考核机制,以切实增强法官的法律适用能力、调处矛盾纠纷能力、群体性纠纷的协调处理能力、突发性纠纷的应急处置能力、简易案件的速裁能力和法制宣传能力,全面提升法官化解矛盾、服务和谐社会的司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