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年来,丰县法院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全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确保社会治安稳定,积极为县域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积极开展“严打”整治斗争。该院结合全县社会治安形势,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突出打击重点,切实加大打击力度。对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双抢”、盗窃、以及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坚持贯彻依法从重从快和“稳、准、狠”的方针,与公安、检察机关紧密配合,快审快判,从严惩处。去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89件,依法判处罪犯406人。维护了区域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罪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积极挽回损失或受害人谅解的轻伤害、交通肇事等类的犯罪分子,依法从宽处理,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三是加强刑附民案件调解工作。充分认识调解在处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及时平息纠纷中的作用,不断创新调解方法,积极开展诉讼调解,去年以来,共审结的59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结案47件,调结率为806%。调解案件当庭履行率为100%,最大限度地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获得赔偿,有效地防止矛盾激化。

四是加强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工作。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统一了少年审判的量刑尺度,立足于教育和挽救;在预防、矫治上,开通了法律咨询热线,建立了少年法庭网站,接受青少年法律咨询,帮助他们解决思想上的困惑;实行了社区矫正制度,将心理辅导机制引入未成年罪犯的矫治工作;不定期组织被判处管、缓、免的未成年罪犯进行考察,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