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鼓楼法院妥善处理一起200余职工关注的案件
作者:唐晓红 王峰 发布时间:2007-03-09 浏览次数:1945
本网徐州讯:近日,徐州市鼓楼区法院民二庭开庭审理了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该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200多名单位职工参加旁听,双方对立情绪较大。合议庭始终以调解、和谐的理念贯穿于该案庭审,开庭时间历时一天,消除了双方当事人的抵触情绪,避免了一起群访事件的发生。
原告王某诉被告某印刷公司、被告某化学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原告诉称,印刷公司改制后,原告等400余名职工出资购买股权,成立持股会。2005年12月,第一被告印刷公司与第二被告化学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侵犯了原告在内的广大职工的优先购买权,现原告要求撤消两被告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该案诉前职工多次前往省、市上访、信访,引起政府及上级法院的高度关注,也引起媒体广泛关注,如果处理不好,极易引起涉诉群访事件发生。
鼓楼区法院受理此案后,决定由民二庭副庭长担任审判长,与另外两名富有审判经验的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开庭前,合议庭多次认真分析双方争议焦点,着力寻找案件平衡点,及时确定案件处理方向,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方案。庭审中,4名法警值庭,协助维持法庭秩序,庭审全程录像。面对200余名群情激奋的职工,审判长首先依法宣布法庭纪律,树立起法庭的严正形象。开庭期间,合议庭认真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诉辩意见,对证人进行了询问,对一些关键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调查,法庭调查和辩论阶段做到了让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言无不尽。其间众多旁听职工因对被告方反感,在被告代理人的几次发言过程中议论、起哄,引起法庭骚乱,被法官和法警严正劝诫和制止。
从防止群访事件、保证审判工作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另外考虑到旁听群众路途较远、被告代理人为外地律师等情况,合议庭征求了原、被告双方意见后,决定将案件在一天内审理完。中午12点合议庭果断宣布“休庭十分钟后继续开庭”。
12:10法庭继续开庭,审判长重申了法庭纪律,表明了尊重法庭、确保庭审秩序的道理。在调解程序中,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总结,从纠纷发生的原因、过程,法律关系,法律规定,以及和平解决纠纷对双方利益衡平等方面,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作出解释,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增进相互理解,消除彼此隔阂。整个庭审活动从上午9:00一直持续到下午4:00,在送走当事人以及全部旁听群众后,庭长、合议庭成员及法警才到食堂匆匆吃了“午饭”。
在这起股权纠纷案件审理中,民二庭法官废寝忘食,司法为民,顾全大局,促进和谐的精神,赢得了案件当事人及旁听群众的赞誉,一位旁听群众说:“眼见着法官这么处理案子,我信服;甭管案子结果怎么样,咱都不需要进京上省了;我相信法官是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