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2007年以来,睢宁法院执行局共计接收执行案件546件,截至313,已执结案件259件,结案率同比上升10多个百分点,标的到位率也有较大幅度提高,并且有效地缩短了平均执结天数。这一成绩的取得是睢宁法院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实行执行助理制度的结果。

2006年下半年,睢宁法院党组根据法官职业化试点的经验,通过竞职演讲、业务能力测试等考核环节,从书记员中选拔任命了10名执行法官助理。今年1月,10名助理全部到岗,按照执行法官与执行助理1:1的配备原则,合理地为每位执行法官配备了执行助理。各位助理在执行法官的精心指导下,积极努力探索实践,充分发挥助理职能,灵活塌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他们严格依法办案,依流程操作,规范执行行为,公正执行,深入灵活地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心理状态,努力搭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理解、沟通桥梁,把握时机,促成和解,有效地息诉消访,保质保量地完成执行法官交办的各项工作,相互积极配合,你追我赶,不甘落后,奋勇争先,有效地保证了案件执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执行案件质效有了较大幅度提高。

事实证明,睢宁法院这一举措为执行队伍补充了新鲜血液,使执行法官从疲惫状态和繁杂的事务中解放出来,充分调动了各位执行干警的积极性,有利地保障了案件的迅速执结,及时高效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实行执行法官助理制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