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法院审理首个行政负责人应诉案
作者:张邢霖 发布时间:2007-04-02 浏览次数:1542
本网南通讯:近日,南通开发区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张美英诉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治安管理一案,开发区分局局长陈学宝出庭应诉,这是该院成立以来首例行政负责人应诉案件,为全面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开了个好头。
自南通中院与市法制办联合发文《关于开展推进行政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有关活动的通知》以来,开发区法院认真学习《通知》精神,通过与区内各行政机关积极沟通,使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观念上,由过去消极应付出庭转变为主动出庭应诉解决案件争议,及时化解行政纠纷;二是方式上,由过去法院动员出庭转变为积极参加庭审活动,及时了解原告的要求;三是态度上,由过去庭前不介入转变为庭前主动掌握案情,保证庭审中能自如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