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42,是国务院颁布新的《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施行的第一个工作日,按照该办法规定,诉讼费全面下调,财产案件收费比例的起点,由原来的4%下调到2.5%。另外对劳动争议案件、婚姻等案件也有较大的下调幅度,并规定执行案件实行“先执行,后收费”。据初步估计,新的诉讼费交纳办法施行后,法院收取的各项诉讼费用将减收约三分之二。

新的诉讼费交纳办法是今年年初出台,41正式施行的。国务院制定的这一诉讼费交纳办法,不仅澄清了以前诉讼费收取中的一些模糊概念,而且逐一细化标准并多方面降低诉讼费用,这对打官司的老百姓来说,是一件大好事。为使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得到有效实施,早些时候,海门法院就采取措施,积极研究部署新诉讼费交纳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全面学习《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通过组织立案庭、财会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新的诉讼费交纳办法有关文件要求,尤其是认真对照把握住新旧办法中收费标准变化较大的内容,并在有关会议上进行专题安排部署,确保了收费办法在41日后在法院的正确实施。二是认真做好新诉讼费交纳办法实施前的协调沟通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法院组织立案庭和办公室有关人员,通过认真研究总结新诉讼费交纳办法的具体要求和特点,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确保办法在正式实施前得到党委政府的支持。三是明确要求相关部门转变思想观念,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法院党组要求各相关部门通过学习“办法”,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司法为民的服务意识,全面落实好便民、利民和司法救助措施,保证让有理无钱人的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在诉讼费交纳办法施行的第一个工作日,市法院立案窗口前人头攒动。笔者看到,法院立案窗口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就受理了34件案件,这些案件大多数是财产纠纷(包括离婚案件的财产纠纷),且标的比较大。其中离婚案件14件,合同纠纷案件12件,申请执行案件3件。不少当事人为了节省诉讼费用,等待已久才到法院申请立案。尤其是大标的案件,在41日后立案可以省好多钱。当事人陈某因与他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诉讼标的额较大,本来应在二个月前就可以起诉了,当他听说过了4月1日后诉讼费将大大降低后,便拖过了二个月时间才起诉。一些离婚当事人因涉及争议的财产数额较大,为节省诉讼费,也拖了一段时间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