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200743,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备受关注的合同诈骗案。被告章建伟伪造证件,将自己名下被法院查封的房子出卖给被害人杨某某、张某某,骗取售房款用于还债和个人消费,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章建伟是一个拥有数百万元产业的私营业主,在苏州市和无锡市拥有数家老年公寓,在苏州市还开有一家洗浴中心,每年净收入超过百万。20067月前,章建伟因借款纠纷和建筑合同纠纷面临数起诉讼,其名下的房产先后被苏州市平江区人民法院和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院查封。为了还债,章建伟明知其拥有产权的个人住宅已被法院查封,但错误地认为自己是房子的实际所有权人,而且自己有偿还涉讼债务的能力,于是伪造房产证和土地证,隐瞒房产被法院查封的事实,与被害人杨涛签订房屋转让协议,骗取杨涛支付的购房定金3万元。不久,章建伟又依法炮制,将同一套房子通过房地产中介公司与被害人杜欣签订房屋转让协议,骗取杜欣购房款28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明知房产被法院查封,不能擅自处分,却伪造房产证和土地证,与购房者签订转让协议,从而骗取定金和购房款,在取得被害人杜欣购房款后,既没有归还被害人杨涛购房定金,也没有积极处理其所面临的诉讼纠纷,而是用于个人消费。被告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利用签订、履行合同的方法,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合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