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法院民事审判“五步骤”提高当事人满意度
作者:刘志超 发布时间:2007-04-09 浏览次数:1363
本网淮安讯:盱眙县法院为提高民事案件当事人的满意度,实行民事审判五步骤:
1、引导举证。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证据情况,指导当事人举证,向当事人说明还应该提交哪方面的证据、还需证明什么问题,并告知当事人提供不出证据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
2、诉前调解。对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迳行调解,使简易案件不再进入审理程序。
3、庭审评析。在当事人辩论后,围绕庭审内容及争议焦点,对所采信的证据做庭审小结,向双方当事人进行细致的分析评判,使当事人明确其利害关系,并自觉接受调解。
4、加强说理。针对过去裁判文书中出现的堆砌罗列证据、冗长零乱、缺乏逻辑分析、简繁不分等问题,要求裁判文书写作有针对性,增加对证据的分析认定,加强判决说理,同时推行裁判文书后附引用的法律条文。
5、判后释疑。案件宣判后,承办人必须向双方当事人说明裁判的依据和理由,解释所适用的法律含义。凡当事人对裁判有异议、疑问来信来访的,由原承办人及部门负责人共同接待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