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46,年已五十多岁的宋某某气喘吁吁地来到执行法官面前,交出了一串钥匙,“感谢法官给了我这么长的时间,房子里的东西我已全部搬出来了,这是房门的钥匙。”执行法官也松了一口气,一起强制搬迁案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就此了结。

20016月,宋某某不满新沂汇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拆迁安置,擅自占有了该公司所有的现代商城套房一处,并安上房门,就此居住。20051月该公司又将房屋出售给王某某。王办理好产权证准备装修时发现房屋以被宋某某占有使用,王某某遂要求宋某某搬出房屋,遭宋某某拒绝,王某某不得不向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宋某某搬出,法院调解不成,判决宋某某自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搬出房屋。

判决生效后,宋某某仍不履行,王某某于200725向新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通知书送达后宋某某扬言誓死不搬,执行法官多次上门释法明理,耐心的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宋某某终于同意搬出,但时至春节,按当地民俗,正月里不能搬家,法官经做申请人的工作同意了她的意见,可刚出正月,宋某某的母亲又重病在床,宋又怀着忐忑不安的心请求法院再给一段时间,执行法官考虑到宋某某的难处,同意她的请求。此举终于感化了宋某某,她母亲的病一有好转就于四月五日腾空了房屋,此案未经强制搬迁而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