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五项制度提高法院工作的透明度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07-04-12 浏览次数:1324
本网徐州讯:为进一步落实依法公开审判原则,丰县法院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为社会全面了解法院的职能、审判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服务渠道,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和公信力。
一是推出立案服务承诺制度。在立案大厅的显著位置,将当事人申请立案的程序和步骤,需要填写提交的材料,新的《诉讼费交纳办法》予以公示,并设置明显标志,指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确保当事人的诉讼知情权、参与权,正确地行使诉讼权利。
二是推行庭审信息公开制度。在法院网站设立开庭公告栏目,每周公布一次案件的开庭信息,使群众能在开庭前充分了解该院开庭信息;在审判大楼内设置电子显示屏,将当天开庭的每个案件的案由、审判人员、当事人、审判法庭等信息进行滚动展示,方便群众到院旁听。
三是实行裁判文书公开制度。在法院网设立裁判文书专栏,对刑事裁判文书和民事、行政裁判文书在网上进行公开。对全部案件实行档案电子化,在法院内网建立裁判文书数据库,并在立案大厅内设置档案服务柜台,当事人凭身份证可到该院查询提供裁判文书。
四是建立方便媒体采访制度。对法院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主动邀请报纸、电视台等媒体采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宣传工作,积极向媒体提供典型案件信息以及其他新闻线索,方便新闻记者采访。
五是落实执行工作公开制度。明确告知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定期限,以避免当事人因超期申请强制执行而导致实体权利得不到保护;对法院办理的重大执行案件或者社会关注的案件,向社会公布执行工作的程序,法院查封、扣押、冻结和划拨被执行人财产的情况;对执行工作中处理和拍卖物资,向社会公开其拍卖和变价过程;对法院正在办理的执行案件,让当事人了解案件执行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