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法院民一庭推行专业化审判促进社会和谐
作者:金箫妍 发布时间:2007-04-19 浏览次数:1671
本网常州讯:近年来,金坛法院民一庭结合民事案件类型化趋势明显的特点,积极推行专业化分工审判,建立大民事审判格局,取得明显成效,极大地缓解了民事案件数量剧增带来的压力。
一是特定案件固定分配。该院民一庭改变了过去随机分配案件的做法,将受理的案件初步分为劳动争议类、合同纠纷类、债权债务类、婚姻家庭类及人身损害赔偿类,并将某类案件固定分配给某个审判员或特定几个审判员。这一做法使该庭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大为缩短,审判效率稳步提高。
二是成立交通巡回法庭。去年初,该庭率先在常州法院系统成立了交通巡回法庭,配备专门的审判人员和书记员,专门负责审理交通事故损害案件。2006年,交通巡回法庭的莘祥法官一人就办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200件,成功缓解了交通事故急剧上升带来的审判压力。
三是书记员分类管理。与审判员办案专门化向呼应,该庭对书记员也实行了分类化管理,即给某法官配备的书记员相对固定,无特殊情况一律不更换,这一举措使该庭书记员对某类案件的庭审过程及文书送达烂熟于胸,有效地提高了审判效率。
四是狠抓专业化学习。为帮助审判员尽快成为处理某类案例的行家里手,该庭专门购买了《物权法的理解与适用》、《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家庭婚姻纠纷审判指南》、《侵权案例集》等法律书籍,并分配到审判员手中。该庭还鼓励专门负责同类案件的几个法官相互观摩庭审,相互挑刺,在切磋中提高审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