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经过广泛推荐、严格考察和认真评选,中共睢宁县县委组织部、共青团睢宁县委、睢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授予睢宁县人民法院兰莉同志“睢宁县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消息传来,大家纷纷向她表示祝贺。

兰莉同志为该院民一庭副庭长,她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2年来,自踏入审判岗位以来,年年办案超百件,2002年、2003年办案达270件,连年被评为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2001年度被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三等功,2002年被市中院授予人民满意法官称号,2003年荣获徐州市优秀法官称号。

在忙于繁杂的审判工作的同时,兰莉同志还挤出时间学习,2004年考取了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研究生,她很好的解决了工学矛盾,在20052006两年里结案均在一百多件,特别在2006年中,结案145件仅有5件上诉,上诉率几乎为零,调解率达到54%,没有一件发回、改判案件,为法院的审判工作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在民一庭工作7年来,她与大家能和睦相处,待人友善,不计个人得失,在审判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在庭里、院里及社会上都赢得了一片赞扬,兰莉同志无愧于“睢宁县十大杰出青年”这一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