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俗话说“十指连心疼”。诈骗犯为了骗钱,不惜叫同伙敲断自己的手指,造成交通事故的假象,以骗得赔偿款。517,海门市人民法院对赵华等四名诈骗犯一审判处五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拘役,并均被判处罚金6000元。作案工具轿车一辆予以没收。

赵华等人均系江苏省阜宁县人。去年5月,经赵华提议、策划、分工,他们将沈海的手指用砖头敲成骨折,然后驾驶一辆轿车,到海门市一个加油站附近,等待时机,伺机作案。他们选定“肇事车辆”后,由沈海推着一辆事先准备好的自行车等在路边。当一辆车牌号为赣FΧΧ号的大卡车行驶至该路段时,沈海故意将手中的自行车倒在该车轮子下。大卡车连忙停下,沈海称自己被撞伤了,打电话叫另一个同伙来到现场,冒充其表兄进行“调解”。因大卡车是外地车辆,驾驶员就与沈海达成协议,以3900元私了该“交通事故”。

几天后,他们又将一个同伙成卫的手指敲成骨折,以同样的手段等待车子发生“交通事故”。当一辆车牌号为沪EAΧΧ号的卡车经过时,成卫故意将手中自行车倒在大卡车的轮子下。当大卡车停下时,成卫倒地后马上爬起来,谎称被大卡车撞了,另一同伙即充当老乡进行敲边,商量怎么赔的问题,因商量不通,大卡车司机即报警。交警过来后建议成卫先去医院治疗,他说要回去自己治疗,后来双方在交警中队达成协议,大卡车司机赔偿了1300元。

海门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