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绑徒将罪恶双手伸向中学生获刑十余年
作者:丽琳 丁炯 发布时间:2007-06-22 浏览次数:1863
本网无锡讯:日前,无锡滨湖法院审结一起预谋绑架案,被告人李某、刘某、张某、钱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经过密谋策划后,在该市一新村附近,将未成年人王某绑架作为人质,向其父亲勒索100万元赎金。
四被告人为实施绑架对被害人家人进行跟踪监视,并准备了一系列作案工具。案发当日,四被告人携带作案工具,乘坐面包车在该市一新村附近,将出门上学的王某绑架,后将其带至该市一山上捆绑殴打,由被告人刘某、钱某、张某三人在山上看押,而后由被告人李某多次给其父亲打电话以杀害王某相威胁,向其父亲索要赎金人民币100万元,最后降至人民币20万元,并在指定地点取得赎金人民币15万元。次日凌晨,四被告等人先后被抓获,从被告人李某处收缴扣押并发还被害人赃款人民币11000元。被告人李某、刘某、张某、钱某无视国法,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未成年人作为人质,其行为业已触犯刑律构成绑架罪,依法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十二年、十年、十二年及相应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