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教育未成年人被告做到三个“正视”
作者:王波 发布时间:2007-06-26 浏览次数:1444
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刑庭根据少年案件的特点建立具有特色的工作方法,多方位、多视角、多层次推进帮教活动。据统计,自2000年至今无论是判处的缓刑,还是短期刑罚释放回家的,没有一个重新犯罪。
正视改革庭审方式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律文书写作。成立了专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议庭”,对同类型刑事案件尝试合并审理,同时注意到孩子与法定代理人之间的亲密关系决定了:法定代理人才是打开他们心扉的突破口。于是他们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均要求法定代理人到庭参与庭审,共同对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此外,大多数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直到庭审时都是糊里糊涂的,家长也只能怨天忧人,不知从哪儿找原因,针对此情况,他们在审理的未成年人的案件判决书中增加了分析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
正视延伸庭后工作。建立档案备案跟踪制度、拓宽监督渠道和坚持适时介入制度进行跟踪调研,通过联系、定期回访,全面了解其回归社会后的就业情况、生存姿态和思想动态。近年来,对刑满释放的少年犯进行了系统的跟踪调研,与本人,与其家庭,与有关单位始终保持联络。
正视争取社会支持。他们与地方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签订帮教协议,共同关心少年犯的教育改造工作。同时采取一些“走进去”的方式,深入少管所用犯罪事实和亲身感受来给少年犯讲他们犯罪给他人、社会带来的危害,做到“寓教于审,惩教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