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如何抓好法院党建工作的几点思考
作者:徐洁 发布时间:2007-08-13 浏览次数:1535
法院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各个党支部和每个党员工作上的独立性,管理上的分散性。新形势下如何抓好党建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把学习教育作为新时期法院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 随着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进程的加快,对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力的机关??人民法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针对这个特殊的群体,要始终坚持把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提高干警素质,树立法官良好形象,实现司法公正的着力点,严密组织,狠抓落实。 要周密计划合理安排。根据上级党委和院党组的整体工作部署,将学习教育活动的具体时段、题目、方法、要求、地点、组织形式、责任人等进一步细化明确。 积极贯彻学习《两个条例》结合自身学习体会和法院实际开展大讨论保证教育的内容落实。在抓好《党章》、两个《条例》学习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的同时,还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任务、不同程度的党员队伍思想变化,及时调整学习教育活动内容,积极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等方面内容 。
二要把组织建设作为新时期法院党建工作的关键环节。加强法院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推动法院全面建设的关键环节。在工作中要健全组织,细化管理。根据院党组抓机关党建的部署和部门领导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把党支部建在庭上。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以党支部为单位,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开展党员教育和机关党建工作的新思路,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注重加强党内监督,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两个《条例》颁布实施后,要认真组织学习,同时, 还要采取多种形式,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党纪教育、警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使广大党员提高了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廉洁自律、秉公执法的自觉性。针对个别党员所犯的违纪违规错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及时研究,严肃处理,警示干警,教育党员。
三要把开展活动作为新时期法院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要把开展各项活动既作为进一步巩固法院在各项工作中取得的成果的有效措施,又作为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法院党的建设的有效载体。长流水、不断线、活动经常、寓教于乐,不断陶冶全体党员的思想道德情操,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正气氛围,不断强化全体党员争先创优意识和集体荣誉感,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围绕审判工作中心,进一步深化、细化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和有针对性地解决党员队伍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乃至家庭等方面所反映出来的问题,从而达到了沟通思想、加深了解、增进感情、化解矛盾,及时提醒,防徽杜渐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