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九里法院立案庭在本院党组及上级法院的关怀和帮助下,扎实有效地工作,在立案和信访工作方面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受到了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赞扬,在立案“窗口”体现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形象。他们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变成具体行动,即通过“司法爱民、护民、利民、便民”的实际行动,去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美好愿望。他们在立案、信访工作中,对每一案都要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今年,没有出现一例因初访处理不当造成集访、进京上访、闹访的情况。2006年立案庭共立案1746件,无一件错案。接待涉诉来访7人次,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了正确答复或预约有关业务庭答复落实;收到人民来信24封,对要求申诉或申请再审的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11件给予立案,对不符合立案条件或反映执行等问题的,马上回信讲明不予立案的缘由,或交由业务庭给予回复落实。去年至今,初信初访没有出现重复访的情况,没有进省、到北京上访的情况、更没有增加新的上访老户。立案庭的工作对稳定九里区的社会治安环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一、司法公开,使法院“窗口”明亮

近年来,我院党组对立案庭的工作极为重视,对立案庭干警要求高,对立案庭的硬件建设投入大。立案庭今年又将各项制度如“立案庭服务承诺”、“诉讼当事人须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诉讼、申请执行风险提示”、“各类起诉状及申请书书写规范”、“诉讼费收费标准”等全部制作成宣传板,使制度公开,当事人在立案大厅对立案制度一目了然。立案庭的法官全部着法官制服上岗。他们热情、诚恳、文明、认真,得到了群众的称赞。

二、服务大局,让人民群众满意

立案是进入诉讼程序的开始。为保证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立案庭开展了“诉前导诉”“风险提示”“诉前调解”等活动,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精神。尤其是对离婚、赡养、抚育等涉及家庭安定、社会和谐的案件,立案庭都首先做调解工作,经他们调解和好不再立案的有近20件。法院信访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与否的晴雨表.。它直接反映着人民群众对法官在办理案件中的意见和建议。为使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院党组狠抓案件质量,从源头上杜绝信访势头的上升。立案庭紧密配合院党组工作,对有上访苗头的信访及时向院党组汇报。对初信初访详细登记,了解案情。该复查立案的马上立案,不该立案的,根据初信初访流程管理的制度进行流转。或经调取卷宗后给他们作出有理有据的答复。他们坚持做到了有访必接,有诉必理,信访渠道畅通、回复信件及时,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的申诉权利。如我院在80年判决的杨银华盗窃案,今年夏季杨银华突然从南京赶来,称九里法院对他盗窃200元就判他4年有期徒刑是错误的,他现在到了退休年龄,没有退休工资,要求申诉。根据他的情况,向他了解是否申诉过,他说“没有”。立案庭当即对他做出正面答复,他的案件判决是在26年前,事实确凿,在当时判决他有罪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因当时的经济水平普遍较低。现他的卷宗在中级人民法院,要调卷查看。如已经上诉过或在我院申诉过,我院按照法律规定就不能受理,只能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省高院申诉。后来他们冒雨到市中院档案室查到其已在本院申诉过,他们将驳回申诉通知复印后,立即寄给了当事人。此后他再也没有到我院信访。对来信凡要求再审的,只要符合条件,他们都是当即立案,对不符合条件的,也进行耐心的法律释明,同时根据判决的内容询问有无新的证据,进行必要的疏导,使其停访息诉。再如我院20031216判决的(2003)九刑初字第88号林捷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年,撤销假释期13个月零8天,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宣判后,林捷未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林捷被送到南京龙潭监狱服刑。20041220林捷在服刑期间给省高院院长写信申诉,信转至我院后,我院就以公函的形式及时向省高院作出答复。而今年初林捷又再一次给我院写信要求申诉,为此我院立案庭调卷了解全部案情后,再次给其回信做其息诉工作。此信发出已有半年,林捷没有再次寄信。

三、善于沟通协调,促进稳定

处理信访问题不是立案庭一个庭的事,每个审判员、执行员都具有“一岗双责”的任务。只有信访渠道畅通,反映的问题得到迅速解决,才能达到稳定的目的。因此,立案庭做到了与各庭密切配合,在立案、审理、执行等每个环节都注重公正执法,从源头上防止了信访事件的发生。在今年的“两会”期间,我院按照中院领导的要求,对有上访“苗头的人员进行稳控,立案庭经过排查向院党组做出汇报,党组成员包案到人,及时向区政法委汇报,对有上访苗头的人员采取妥当的方法稳控,在地方组织的配合下控制了不稳定的势头。我院成立了“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安排24小时值班。最终没有出现一例进京上访事件和进省上访的事件,受到了有关领导的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