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贯彻十七大精神,必须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全面把握十七大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努力推进法院工作新发展、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进一步明确法院工作方向。把握十七大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坚定理想信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主动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融入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主题、融入党委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坚定不移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凸显法院工作在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建设中重要而独特的作用。

进一步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以服务又好又快发展为己任,把法院工作置于经济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部署;深入推进服务全县企业改制工作,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和改制纠纷,保障经济体制改革;主动对接沿海开发工作,及时处理项目建设纠纷,维护良好发展势头。积极化解合同、金融、劳资等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活动,坚决依法惩处犯罪,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纠纷,制裁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依法快办案,严格执行法律,依照法律准确打击犯罪、及时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创新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机制,努力提升案件两个效果。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加强审判管理,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案件不出问题,提升司法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

进一步妥善处理民生案件。认真贯彻司法救助和执行救助有关规定,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切实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积极开展巡回办案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时妥善处理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纠纷,促进劳动和谐、家庭和谐、邻里和谐。特别要加强调解工作,并积极开展诉前化解纷争工作,促进案结事了,降低当事人诉累,树立法院为民形象。

进一步推进创新创优工作。结合全市法院审判质效“五升五降”和各项工作进位争先要求,做到工作目标有新定位、新要求,工作开展有新思路、新举措,工作业绩有新提高、新位次。必须牢牢抓住审判质效和队伍建设两个重点,完善部门、干警岗位目标引导、激励机制和党风廉政建设“四不为”机制,确保创造一流审判业绩,打造一流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