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谢谢您为我们挽回了损失”,1130一早,邳州一外派劳务委培公司老总朱某连声向法官庄广友道谢,“我们以后一定会严格财会审核”。

今年9月,邳州法院受理了一起居间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章某是一名想出国劳务的青年,看到被告某外派劳务培训公司张贴的广告后,遂来到被告处,办理出国劳务的手续,并签订了委托合同。后来章某反悔不愿出国,并得知公司尚未动手办理相关事宜,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其交纳的12200元出国费,并提供了两份由被告开具的,金额分别为8000元和4200元钱的发票作为证据。

被告经过调解同意解除合同,但辩称只收取原告5000元,而不是12200元。但对原告出具的手续无法解释。

承办法官观察被告的言行神色不似撒谎,于是查阅了被告公司的相关财务凭证,了解到其他出国人员手续费用皆为5000元。被告辩解很可能是真实情况。为进一步确定实情,承办法官进行了二次开庭,并决定对双方进行试探,提出可以进行测谎检测。原告听说要进行测谎,面色慌张,当场拒绝测谎,承办法官看在眼里,了然于心,庭后单独为原告分析了案件的厉害关系,最终原告承认只缴纳了5000元手续费,第一次应缴纳1000元,但是自己只带了800元,第二次应收4000元,自己交了4200元。8000元的票据自己后来才发现,一时贪心,才想到如此下策,并表示愿意只要回5000元费用,并承担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