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位于惠山区钱桥镇的某公司于19971月登记成立。近期,钱某某等十三名出资人分别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确认其股东身份并行使知情权。惠山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令确认十三名出资人的股东身份并支持股东要求行使知情权的请求。

自《公司法》施行以来,十三名股东分别对同一公司提起行使知情权请求,在该院还是首次。案件受理后,院庭领导十分重视,选派了一名擅长公司法律实务法官承办此案,并认真组织做好案件庭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由于十三起的案件被告系同一公司,该院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对这十三起案件统一安排开庭,庭审过程进行了一个下午。在征询双方意见调解无果后,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该院依法判决支持十三名原告的诉讼请求。

当前,许多民营企业均由原乡镇企业化改制而来,在股东权益保护、股东会及董事会召集、运作等内部管理上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这批案件的审结,既为今后审理同类型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又对促进公司内部管理体制完善、重视对股东权益保护起到了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