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响和谐曲-睢宁法院调解工作纪实
作者:崔灿 周柯 发布时间:2007-12-21 浏览次数:3015
走进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及其四个法庭的调解室,人们都被这里的氛围所吸引,调解室布置得温馨宜人,以“圆桌”替代了庄严的法庭布置形式,墙上悬挂着“让三分心平气和,退一步海阔天空”的牌匾,营造了一种宽松的调解氛围。睢宁法院在调解工作方面动脑筋,下工夫,积极探索走出了一条新路子,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建立调解机制。睢宁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案件过程中,借助社会各方力量积极构建调解网络新机制,充分发挥诉讼调解作用。该院从县有关职能部门选调16名同志担任调解员,专门负责民商事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该院还在各村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调解网络。同时,该院还选择典型案件到农村就地调查、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审判,用以庭代训方式培训农村人民调解员600余人,为调解创造了有利的条件。2今年以来,该院民事案件调解率达57.9%,700多起民事纠纷案件刚进法院门便“化干戈为玉帛”。
讲究调解方法。睢宁法院认为要做好案件纠纷调解工作,要先为当事人“降温”和“熄火”。
首先,设立调解室。法官把双方当事人领到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室舒适、凉爽的环境,加上调解法官入情入理的话语,顿时使当事人双方焦躁火暴的心情平静了许多,调解室起到了调节当事人情绪的作用。其次,在调解方法上动脑筋下工夫。开庭前,法官用情法交融的话语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交流。在庭审中,法官进行“疏导型”调解。另外,对老弱病残当事人还上门调解。
坚持诚信调解。睢宁法院在处理信访案件时坚持以诚相待,以真情调解涉法信访案。
不论什么样的信访人,要热情接待,有礼有节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和矛盾转化工作,使信访人心服口服。信访人朱某反映案件承办人程序违法,并以同样的内容多次向上级机关写信投诉,院领导接到上级交办的批示后,让督查组协调解决。督查组的同志多次上门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以确实充分的事实说服了当事人,当事人当场表态不再上诉。
该院还利用双休日主动下乡流动接访。由院领导带队,来到村镇、街头、田边,与群众零距离沟通,面对面服务,对群众反映的土地流转、房屋拆迁补偿、社会治安等信访案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答,有效地控制和减少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对重大信访、缠访案件,实行听证制度,推行院长定期接待制度,及时处理信访事项。截至目前,该院的信访办结率始终保持100%,来访来信数量年均下降30%,出现了无越级上访、无信访积案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