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由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光明日报社、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报社、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主办的“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理论与实践论坛”在南京举行。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出席论坛并讲话。张军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纳入法治化轨道。法治作为国家和社会的一种治理方式,真正难的是落实、是实施,是逐步形成自觉的法治思维。社会管理法治思维的核心是,管理者受法约束,管理者依法管理。在党的领导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强化落实法治化的社会管理,是当代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