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门槛岂易进 花钱圆梦终成空
作者:李巍 刘丽丽 发布时间:2008-03-06 浏览次数:793
本网徐州讯:2006年暑假,无数考生日思夜盼的高考成绩终于公布了,刘翠翠以412分的成绩无缘大学本科梦。失落中的她看到学校门外各大高校招生的横幅,迷惑了。在众多的招生人员中,她认识了一个叫刘创的男孩。刘创是江西某大学的在读本科生,暑假期间为本校招收新生。因为同姓刘,两人很快熟悉并续上了“本家”,成了“一家人”。
刘翠翠要求刘创帮自己联系一所名牌本科大学,刘创爽快的答应了,说要为其联系南方医科大学,此时刘翠翠交纳报名费50元,押金5000元。十天后,刘创电话通知刘翠翠,说南方医科大新生名额已经招满,允诺找做招生工作的好朋友盛野,为翠翠联系长沙医学院,并再次收取了刘翠翠36000元的费用。刘创将其中的29000元交给盛野,用作刘翠翠上长沙医学院的学费及活动资金,其余的7000元留作己用。
此时,盛野又为刘翠翠联系了黑龙江医学院,专业是临床医学,手续办妥之后,刘翠翠终于跨进大学的门槛。一年后,学校要求刘翠翠交纳注册费20000元,刘翠翠再也拿不出那么多钱,便退学回家,重读高中。眼睁睁看着父亲的血汗钱付诸东流,又白白浪费了一年多的时间,刘翠翠愤怒了,她将刘创起诉至沛县法院,要求退还全部费用41000元。
法庭上,翠翠与刘创见面就吵,情绪激动,再也看不到当初“一家子”的亲密情景。刘翠翠说刘创不但骗了她的钱,还耽误了她上学的时间。刘创则说自己好心帮忙,不但不领情,还要求还钱。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都是在校学生,应当妥善化解双方矛盾,降低社会影响。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后,组织双方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同时,法官及时联系到两位学生的父母,向其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并告诫双方家长,以孩子的学业为重。经过无数次的激烈争吵,经过法官无数次的调解,双方终于各让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的父亲向原告支付6000元赔偿款,原告主动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两学生的矛盾终于在寒假开学以前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