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清气正为和谐-徐州中院加强廉政建设纪实
作者:杨梅花 发布时间:2008-05-12 浏览次数:2683
近年来,徐州中院按照“教育在先、预防为主、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查处”的思路,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该院多次被最高院、省高院和省委、省政府评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连续四年被市纪委评为先进集体,今年4月,在全市创建“廉洁徐州”活动中,再次被评为先进集体。
以教育为先导 敲响“警示钟”
“不贪他人桌上杯,不食他人盘中餐,不受他人囊中贿…”,
多年来,徐州中院坚持从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两个方面入手,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使得廉洁司法理念深入人心。该院坚持每个季度一个主题教育,每个月组织一次集中教育,每周在局域网上刊登一篇以职务犯罪分子忏悔录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材料,利用身边的反面典型警示和教育干警。
今年以来,该院提出了“不发生违法犯罪问题;不发生因不廉洁而造成的冤错案;不发生因不廉洁而造成的重大信访问题;不发生法官违反法官与律师关系《暂行规定》的问题”的廉政建设目标,积极开展了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和“严肃庭审纪律,改进审判作风”专项整改活动。通过给干警家属的一封倡议书、组织干警家属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征集家庭廉政格言警句等活动,积极构建家庭“护廉网”。
在搞好集中教育的同时,该院坚持经常提醒,利用干警大会、干部培训、观摩庭审、参观警示教育展、新任干部集体谈话会、诫免谈话等机会不失时机地开展廉政教育,多渠道、多角度避免干警的不廉行为,营造了清正廉洁,一心为民的良好院风。
以制度为保障 扎紧“篱笆墙”
今年春节后上班第二天,徐州中院就将省高院和省司法厅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暂行规定》印发给全市法院1400多名干警,同时印送给全市110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这是该院强化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一直以来,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制度建设,2003年以来,该院以规范法官的个人行为和审判行为为根本,先后制定了120多项规章制度。特别针对审判、执行、法官和当事人及代理人关系、委托鉴定和拍卖、基建等工作中违法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薄弱环节,强化了审判公开,人民陪审员制度,全面推行随机分案制、信访听证、执行异议听证和执行日志制度,采取电脑随机抽取选择确定鉴定评估拍卖机构,成立诉讼服务中心有效规范法官和律师关系。基建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等,使法院真正成为一堵 “滴水难以泼进的墙”。
为保持队伍廉洁的连续性、持久性,该院为在岗干警建立了廉政档案,以此作为考察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此外,该院还引入廉政预防机制,对每位新上任的部门负责人,都要由纪检部门进行任前诫勉谈话,要求新干部要廉洁自律,警钟长鸣。
以监督为重点 广设“监视器”
今年4月,徐州中院党组面向社会郑重做出廉洁自律十项承诺,并公布电话,自觉接受全市法院干警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多年来,该院坚持多管齐下,通过审判监督、案件复查、院长信箱、信访接待、院长接待日、投诉热线、监察举报等多种渠道,使督察工作一路“绿灯”、畅通无阻。
该院还聘请社会各界人士做本院的行风监督员监督法官的审判作风和业外作风。通过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发放征询意见表,邀请行风监督员参加该院活动,向他们提供法律法规、系统纪律等便于行使监督职权。认真办理代表监督案件的调查反馈、接受质询,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开展座谈交流,新任干部向人大述职,及时向人大汇报法院工作等,将法院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促进了队伍整体的作风廉洁。
“清风徐来倡廉政,贪欲退去思为民。”浓厚的法院廉政氛围如和风细雨,滋润着法院每一位干警的心,并在这里生根、开花、结果,筑起了一道道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