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提出“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将人们对文化的认识和注意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我国的法院文化也得以迅速发展,各地法院的文化建设亦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与法院文化建设如火如荼的情景相比,法庭文化建设显得孤单、无奈,法庭文化建设至今没有得到人们的认识和重视,关于法庭文化建设的探讨更是寥寥无几,致使法庭文化建设淹没在浩瀚的文化建设汪洋之中。本文从法庭文化的内涵、功能、特征入手,在分析法庭文化建设现状的基础上,围绕新时期如何打造法庭文化,提出加快法庭文化建设的对策,以期对推动法庭文化建设能有所裨益。

一、法庭文化的内涵、功能及特征

(一)法庭文化的内涵

关于什么是法庭文化,笔者查阅了大量资料,对其阐述甚少,也可以说目前还没有对法庭文化的权威介绍。笔者认为,要对法庭文化的内涵进行界定,首先应从法院文化的涵义入手,借鉴对法院文化的论述,从中概括出法庭文化的内涵。关于法院文化的涵义,目前亦有众多说法,但基本的观点大同小异,即法院文化是法院群体在长期的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具有法院特点并得到共同遵循的信念、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语言、礼仪、行为准则以及承载这些精神产物的物质载体的总和。

根据上述法院文化内涵的定位,笔者认为,所谓法庭文化,是指法庭在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一种共有的精神,是其特有的、共同遵行的一种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物质表现的总和。其内涵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庭文化的实质就在于它是一种司法理念、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体现在法庭的活动之中,体现在法庭干警的日常行为之中,是司法实践活动的产物。

2、法庭文化以干警为载体,以实现公正与效率为特征,体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的特点和先进性,其根本目的就是让干警形成一种追求正义、勤勉敬业、自强不息、公正执法的价值取向。

3、法庭文化具有民族文化的共性,又具有自己的特征,它要求在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精髓的基础上,博采众长,同时吸收和借鉴国外审判活动的优秀成果,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庭文化。

(二)法庭文化的功能

1、倡导价值功能

价值观是文化的核心,它反映了工作的目标和全体成员的价值要求,法庭文化建设的首要问题就是要确立和倡导一种正确的价值观,用这种强大的群体主导价值去影响每个成员的价值意识和行为规范。人民法庭担负着审理大量民商事案件的任务,是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前沿阵地,同时也是为基层和广大农民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最为便利的司法服务窗口。因此,“实现公正效率,践行司法为民”应作为法庭文化的核心价值,前者是司法规律的反映,后者体现了政治原则,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干警在履行职责中所推崇的基本理念及奉行的行为准则。

2、凝聚精神功能

每一个法庭干警都有自己的价值评判标准和行为准则,都有自己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求,因此每个人都表现出不同的个性特征。这些个性特征要想凝聚为一个整体,必须依靠法庭精神文化的作用。法庭文化通过对干警的习惯、知觉、信念、动机、期望等微妙的文化心理沟通,使他们树立以法庭为中心的共同理想、信念、目标、追求和价值观念,产生强劲的向心力,强烈的团队精神。同时,法庭文化能够通过改变干警的思想和态度,把法庭的宗旨、理念、目标和利益纳入干警内心深处,使干警对法庭产生认同感、使命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并自觉付诸行为。

3、激励培育功能

法庭文化能够激发群体成员的责任感、荣誉感,调动成员的积极性、进取性。通过法庭文化所蕴涵的丰富内容,能够在干警内心产生一种动力,鼓舞人的斗志和激励人的潜能,把自我价值的实现作为人的最高精神追求,激励广大干警奋勇争先,锐意进取,从而提高各成员的工作绩效。法庭文化为干警提供了统一的价值观念和明确追求的目标,在价值追求和目标影响下,形成一套完整的行为规范与准则,为干警实现自我人生价值提供了机会。先进的法庭文化,不仅尊重法庭个体的人格,也能最大限度地激励和培育法庭个体的潜能。

4、规范约束功能

先进的法庭文化可以从内心深处让干警形成规范、良性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形成一种无形的、理性的约束,使干警自觉地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和公民社会公德。在法庭文化的引导和约束下,使干警主动和被动地提高自身修养和素质,使之言行符合法庭整体的价值标准和职业道德要求,让每一位法官自觉意识到应该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应该去做什么、不应该去做什么,从而达到对审判高度负责、对当事人高度负责。

5、辐射带动功能

法庭通过自己的审判活动为整个社会活动提供服务,也满足社会公众对良好法治环境的需求,法庭文化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在法庭文化中体现的积极价值观、现代的司法理念、高尚的精神境界,都会渗透到社会中。法庭文化的文化辐射功能体现方式很多,主要体现在:通过公开开庭、裁判文书等,昭示法的精神,法的权威,满足社会需求;通过审判、执行等活动的延伸,使社会公众都能感受和了解法庭文化,理解法庭文化,扩大法庭文化的影响面,从而树立新形势下人民法庭的良好形象,也为树立法律的权威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法庭文化的特征

法庭文化的特征就是指法庭文化区别于其他类型文化的特殊性表现,主要可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人文性。人文性是法庭文化本质的、首要的特征,法庭文化表现出强烈的人文色彩,它高度关注和重视人的多层次需求,关注和重视群体的价值和自我实现。

2、独立性。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设在农村,远离法院,有较为固定的人员,形成一个团体,有其自己的服务辖区,自主性较大,这就决定了法庭文化建设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在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同时,可以独立建设法庭文化。

3、亲和性。人民法庭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职能,决定了法他文化具有亲和性特征。在我国,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法官是民意的代表,法院工作的核心就是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重,为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履行职能,人民法庭设在农村,与群众的接触更加直接,这种亲和性显得更为突出。

4、公正性。公平正义是司法活动的永恒主题,是法治文化的核心,是法官毕生的追求,是法庭的灵魂和生命,更是社会公众对司法活动的热切期望。法庭文化作为法律文化的一个代表,必须蕴含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凸显公正高效的司法规律,以公正的判决实现对公平正义的诠释,使法律真正成为人们的信仰,使整个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理念、追求公平正义的良好风尚。

二、当前法庭文化的现状

(一)思想上不够重视,认识上存在误区

长久以来,法庭工作重心除了审判、执行业务以外,还有就是队伍建设、基础建设等方面,法庭文化建设则几乎是空白。近年来,许多基层法院非常重视文化建设,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把法庭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的却是很少,这反映在法院没有将法庭文化建设纳入法院基本工作范畴,没有认识和理解法庭文化对提升形象、塑造队伍、促进审判的重要作用。由于思想上重视不够,在实践中对法庭文化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一是法庭文化无用论。持此观点的认为,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只要法院文化搞好了,没有必要搞法庭文化建设,法庭只要把审判工作做好、队伍不出问题就行,没有法庭文化,法庭工作照样开展。二是法院文化曲解论。认为法庭文化就是办个阅览室,或者搞点干警的文化体育活动,唱唱跳跳,打球比赛,联欢旅游等活动就是法庭文化

(二)重物质文化建设,轻精神文化建设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院对法庭的物质文化建设投入不断加大,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如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加大审判法庭的建设、购置新的办公设备,更新公务用车,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过去法庭物质建设的落后现象。但是,很多法院正是在忙于改善法庭物质条件的同时,却忽视了法庭的精神文化这一“软实力”的建设,没有深刻认识到法庭精神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认为精神是“花瓶效应”,是“务虚工程”,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指引下,部分法院的法庭文化建设了无踪迹,造成法庭干警主流文化和精神的缺失。

(三)案多人少渐凸显,无暇顾及遇尴尬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是人民法院联系群众的一个窗口。法庭的设立和工作的开展,为方便群众诉讼,解决农村纠纷,维护当地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特别是20074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行以来,诉讼费下调使老百姓能更多地选择以司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是一项惠民政策,但随之而来的是法庭受理案件数量显著增多,以宿迁市宿豫区法院皂河法庭为例,20071-5月份,该庭新收各类案件192件,20081-5月份,该庭共新收各类案件347件,同比增长80.73%。相对案件的逐年增多,法庭人员确没有增加,案多人少的客观情况使干警整天忙于办理案件,几乎没有精力考虑文化建设问题。

(四)主动创新意识不够,缺乏特色法庭文化

法庭文化和其他文化一样,既具有普遍性,又有其个性差异。共性是存在的基础,而个性则是发展的本原。一方面,我国的法院文化是建立在共同的审判使命和审判规则之上的,这就决定了法庭文化必然有其共性,另一方面,不同的法庭由于组织人员状况、所处的人文地理环境和拥有的物质条件的差异,也必然表现出鲜明的个性特征。正如上述所谈,由于思想上不重视和认识上的误区,许多法庭在文化建设上没有充分考虑自身的条件、环境,照搬照抄,缺乏创新意识,没有形成一个准确和科学的定位,没有将本地的人文特色融入法庭文化建设中,缺乏特有的文化品味。  

三、新时期法庭文化建设的途径

任何一种文化,都是由三个方面的要素构成的,表现为三个不同的层面:一是文化的心理要素,即精神文化;二是文化的行为要素,即行为文化;三是文化的物质要素,即物质文化。法庭文化作为文化的一个分支,无异也是由这三种要素或三个不同层面构成,但其内容具有独特性。这三种文化要素,分属于法庭文化结构的三个不同层面。物质文化属于最外层,行为文化次之,精神文化是法庭文化的基础和核心内容。在很大程度上,精神文化决定着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则反映和强化精神文化层面。综上,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法庭文化建设:

(一)充分认识法庭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切实摆正法庭文化建设的位置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新的形势对新时期的法庭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文化既关乎宏观,又关乎细节,法庭文化是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土壤,对法庭工作起着根本性、基础性和长期性的推进作用。加强法庭文化建设,不仅对提高法庭工作人员的素质,促进法庭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而且有利于实现“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工作主题,提高法院在社会中的形象和司法权威,更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因此,基层法院在重视法庭业务建设、组织建设的同时,应当重视法庭文化建设,把加强法庭文化建设提上议事日程,从而推进法庭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坚持以现代化为目标,着力加强法庭的物质文化建设

法庭物质文化是以有形的实物形态存在的文化,是法庭在审判与建设实践中逐步积累的、凝聚着法庭精神文化实质的、为了实现法庭职责和推行行为准则而创造的一切物质环境的总和,主要包括法庭的建筑风格、干警的仪式要求、文化设施的建设、办公设备的现代化、司法装备和生活场所等。它是法庭文化结构中最表层的部分,是人们可以直接感受到的,也是从直观上把握不同法庭文化的依据。作为人民法院在农村的重要司法窗口,法庭必要的物质设施既是干警正常有序工作的保障,也关系到法庭整体的审判效率和执法形象。法庭通过物质文化建设向公众凸显法庭文化底蕴和公正精神,能够有效增强公众对法庭司法裁判的认同感和满意度,以此来塑造自身良好的司法形象。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家对法院投入力度的加大,法庭建设必须以现代化为目标,不断提高科技含量,加快网络化、信息化、电子化发展,实现审判、办公、管理的现代化,以满足审判工作的发展需要。

(三)坚持以管理为手段,着力加强法院的行为文化建设

法庭行为文化建设主要表现在法庭干警在审判活动、生活娱乐和人际交往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生活规范、行为习惯等方面。行为文化是精神文化的折射,法庭干警的举手投足都可以体现出干警的文化,一言一行可以体现出干警的水平,通过干警的行为可以折射其具备的素质和文化。要抓好党建、廉政、思想等文化阵地建设,不断提高干警的思想觉悟和职业道德素质。干警的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不仅要靠自律和锤炼,更要靠先进文化的熏陶。法官职业文化可以促进法官建立起有效的自律机制,形成法官职业道德同质化,从而不断提升法官形象,树立司法权威。要高度重视司法礼仪建设。司法礼仪的真正意义在于它不仅通过庄严、神圣的形式,缴发出一种心理冲击,使社会公众对司法产生敬畏和尊崇,而且强化了法官对公正裁判的角色感知,时刻提醒法官规范自己的行为,谨慎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要切实加强法庭管理,实现制度管理向人文管理的跨越。法庭管理是实现法庭规范化的重要途径,它包含两种方式:一是外在的管理,即通过执行规范的人员采用公开严格的执行措施来贯彻落实规范,具有强制性;另一种是内在的管理,即通过说服教育、感情投入、形象影响、激励尊重、心理沟通等,促使群体成员自觉自愿地遵守规范,注重引导作用。通过以激励为主、处罚为辅等形式,促进法庭干警提升素质、追求卓越,形成一个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催人奋进的管理机制。

(四)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加强法庭的精神文化建设

法庭的精神文化是法庭在审判、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独具法庭特征的意识和价值观念,包括干警的司法思想、司法理念、职业道德等,这种意识形态反映了法庭干警的共同认识和追求,决定着法庭文化的本质,是法庭先进文化的核心和精髓,加强精神文化建设是推动法庭文化建设的关键中的关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庭要牢牢把握精神文化建设的支撑作用和导向作用,把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设学习型法庭作为精神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把加强对干警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作为精神文化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紧紧抓在手上,使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公正、廉洁、和谐司法观念,打牢干警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通过加强精神文化建设,营造高格调的法庭文化氛围,让干警时时处处受到法庭文化的熏陶,形成强大的内在精神动力,从而激发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通过加强精神文化建设,确保法庭紧紧围绕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为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司法保障这一工作大局,找准司法工作的发展方向,使法庭的工作目标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重点更加突出、绩效更加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