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日前,南通港闸法院法警智斗“老赖”,当场查获被执行人张某装有12万元现金的塑料袋,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家住江苏省太仓市的张某向本市的陆某购买柴油机配件,先后共欠货款281439元。陆某多次索要货款未果后,向港闸区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陆某依法申请法院执行。

613,执行局的三名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驱车来到如皋港寻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当干警赶到某公司内时,被执行人张某果然正在工地上指挥工人施工。狡滑的张某见法院找到他,已无计可施,只得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在执行人员的要求下,他被迫带上一名工人,在两名法警的监督下将自己的本田车开到了法院。

在法院,张某始终狡辩称自己由于承包工程,没有现金可以支付给申请人,同时表示会想办法凑钱,并用银行的汇票作担保。张某边说话边不停地东张西望,心神不定,并不时地向旁边的工人传递眼神。当那工人站起来准备回工地拿汇票时,手里紧握着一只普通塑料袋,神情显得非常慌张。当他刚想迈出谈话室的大门时,一名法警冲上去拦住他,大声喝到:“等一下,袋里装的是什么?”工人紧张得语无伦次。当打开塑料袋将其中的衣物拿开时,发现袋中装了几捆崭新的人民币,狐狸的尾巴终于露了出来。